
徐州化粪池的停留时间是关联污水处理实际效果和化粪池容量与造价的重要指标。停留时间过短,则污水处理实际效果差;停留时间太长,又提升化粪池容量与造价,且合理布局艰辛。
停留时间的取定,应兼具污水处理效果与基本建设项目造价两层面要素因担忧发醇造成汽泡对沉定规定的层.流情况的伤害,化粪池流线转折点多对沉定的不大好影响,日常生活化工厂工业废水的瞬时速度转变大对进出出水量不匀的影响,化粪池的停留时间应留余地。
《规范》规定:停留时间取12~24小时。实践经验证明:停留时间不适合低于12小时,以确保污水处理效果。